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怒江州兰坪县人民检察院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保证国家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主要职责:
1.对于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等侦查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者不起诉。并对侦查机关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2.于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于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裁定是否正确和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3.对于监管机关(看守所)、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4.对于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
5.对于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
6.负责其他应当由怒江州兰坪县人民检察院承办的事项。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服务中心大局,护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始终保持政治上的清醒和坚定,切实把服务保障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作为头等大事和重大政治任务,切实履行审查批捕、审查起诉职能,全力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政治环境。
2.依法能动履职,推动各项检察业务实现高质量发展。坚持日常监督与专项监督相结合,不断加大对执法和司法活动的法律监督力度,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摸清社矫人员底数,注重日常监督与专项监督相结合,通过集中核查数据、梳理对比、调阅评估卷等方式摸清底数、发现问题,向兰坪县司法局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9份、《检察建议书》1 份。
3.严管检察队伍,落实全面从严治检主体责任。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第一时间”、“第一议题”制度,及时跟进学习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理论成果,重点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在学深悟透做实上下功夫,在知行合一上下功夫,在学以致用上下功夫,不断坚定理想信念,提升理论素养;同时强化政治意识和大局意识,善于从政治上着眼,从法治上着力,从政治的高度高质效办好群众的“小案”,真正做到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办公室和政治处。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8人。其中:行政编制38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5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5人(离休0人,退休15人)。
实有车辆编制6辆,在编实有车辆6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无政府性基金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和国有资本经营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部门2022年度收入合计13,248,510.4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952,553.01元,占总收入的97.77%;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295,957.47元,占总收入的2.23%。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228,927.00元,增长1.76%。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656,120.48元,增长5.34%;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减少427,193.48元,下降59.07%。主要原因:一是2022年度因人员调资和社保缴费基数增加导致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收入增加,同时2022年转移支付办案业务和业务装备项目经费增加导致财政拨款项目支出收入增加,从而导致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增加;二是2022年收到非同级财政兰坪县财政局书记员绩效奖励和培训费项目经费收入减少,导致其他收入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部门2022年度支出合计13,248,903.20元。其中:基本支出10,029,902.15元,占总支出的75.70%;项目支出3,219,001.05元,占总支出的24.30%;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122,589.39元,下降0.92%。其中:基本支出减少669,990.44元,下降6.26%;项目支出增加547,401.05元,增长20.49%;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一是2021年度其他收入中支付书记员绩效奖励、抚恤金、职业年金等基本支出占比较大导致2022年基本支出减少;二是因2022年度转移支付办案业务和业务装备经费项目经费增加,导致2022年项目支出较上年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0,029,902.15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8,981,470.95元,占基本支出的89.5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048,431.20元,占基本支出的10.45%,人均公用经费支出29,955.18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219,001.05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为行政运行支出59,099.00元,占项目支出的1.83%;检察监督支出120,000.00元;占项目支出的3.73%;其他检察支出3,039,902.05元,占项目支出的94.44%。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952,553.01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7.76%。与上年相比增加656,120.48元,增长5.34%,主要原因分析:2022年度因人员调资和社保缴费基数增加导致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收入增加,同时2022年转移支付办案业务和业务装备项目经费增加导致财政拨款项目支出收入增加,从而导致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公共安全(类)支出10,928,308.2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4.37%。主要用于检察院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日常公用经费、项目经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951,534.2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35%。主要用于检察院在职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3.卫生健康(类)支出405,968.5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13%。主要用于检察院在职人员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4.住房保障(类)支出666,742.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15%。主要用于检察院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30,000.00元,支出决算为141,334.2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1.4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39,884.2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98.9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45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1.03%,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45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30,000.00元,支出决算为141,334.2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1.4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39,884.2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3.6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45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63%。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主要原因分析:2022年度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从而导致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10,077.03元,增长7.6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9,388.03元,增长7.1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689.00元,增长90.54%。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因车辆老旧磨损增加导致公车维修费用增加;同时因公务活动次数增加导致公务接待费用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辆。主要用于开展案件检察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4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4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开展案件检察工作所需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部门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48,431.20元,比上年增加57,885.73元,增长5.84%,主要原因分析:因房屋设备等老旧原因导致运行维护维修费用增加,导致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我部门除人员经费外的基本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物业管理费等日常公用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部门资产总额15,096,475.67元,其中,流动资产333,865.61元,固定资产14,467,444.06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295,166.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23,859.64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301,541.82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394项,账面原值1,566,239.8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50平方米,账面原值22,613.12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151,012.19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35,0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35,0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35,00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人员经费支出:是指为了开展专业活动的需要、用于个人方面的开支。
公务经费支出:是指为了完成事业活动,用于公共服务方面的开支。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住房保障支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