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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首次批准逮捕“涉恶”性质犯罪团伙
时间:2018-09-06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近日,我院对兰坪县公安局提请批准捕的陈某某、张某甲等涉嫌开设賭场、陈某某等涉嫌寻衅滋事的九名犯罪嫌疑人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该两起案件系兰坪县公安局以“涉恶”专案提请批准逮捕。经审查查明,2017年以来,陈某某、张某甲等纠集二十余人长期在我县境内开设赌场,并向参赌人发放高利贷、抽头渔利,导致一些参赌人员倾家荡产、妻离子散,不能正常生活、工作,造成了及其恶劣的社会影响,增加了许多社会不稳定因素。另查明,2017年12月31日22时许,陈某某等纠集十余人在公共场所逞强耍横、肆意挑衅、持械随意打胡某某,导致胡某某身体受到严重损伤。

  为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活动中的作用。我院在受理该两起案件之前,就受邀介入,提前介入到案件的侦查工作中,对证据材料的收集、犯罪嫌疑人在整个犯罪团伙中的作用、侦查方向的确立等工作提出了建议和意见。

  案件受理后,我院立足检察职能,切实做到依法履职,依法办案,提高办案效率,形成打击合力。一是院领导高度重视,指示成立了检察官办案组,并多次召集办案组研判案情;二是实时与侦查机关对接和交换意见;三是积极向上级院请示汇报,争取他们对案件办理的指导;四是启动检察宫联席会议,听取本院公诉部门对案件办理的意见。

  该两起案件的办理,充分体现了检察机关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履职担责,精准除恶的决心。下一步,我院将坚决贯彻中央、省委、州委、县委决策部署,做到政治立场坚定,工作态度坚决,主动认领工作任务,实化细化工作职责,一以贯之抓好落实,扎实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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