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4日,兰坪县人民检察院召开党组班子党纪学习教育读书班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4年第四次集中学习会。党组书记、检察长张耀明主持学习,院党组班子成员、专职检委委员、各部门主任、副主任参加学习。

会议指出:
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是党中央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部署,是全党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加强纪律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我们党历来高度重视纪律建设,始终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是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大举措。

会议强调:
检察机关首先是政治机关,要把党纪学习教育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要做到真抓实学、学有成效,重点聚焦《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在“真学、细照、笃行”上下功夫,推动党纪学习教育走深走实。

会议要求:
一是“真学”就是要带头示范学。班子成员、中层干部要带头示范学,带头学习、先学一步、学深一层,通过党组中心组、读书班等带头学习。“真学”就是要逐章逐条学。就是要组织全体党员通过“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多种方式,原原本本学、逐章逐条学习《条例》3编11章158条,真正做到学懂弄通、入脑入心、见行见效。
二是“细照”就是要对照检视学。认真对照《条例》规定,认真检视对照个人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方面存在的差距和问题,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把自己摆进去,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把问题找准,深挖问题根源,并切实抓好整改。
三是“笃行”就是要见行见效。“笃行”就是要高标准高质量抓好党纪学习教育,推动全体党员干部学出绝对忠诚、学出坚定信仰、学出使命担当、学出严明纪律。笃行就是要注重学习成果的转化运用,把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与检察工作重点任务紧密结合起来,推动四大检察工作创特色、出亮点,把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落到实处,以更加过硬的纪律作风推动各项检察工作实现高质量发展。
会上,集中传达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2023版》第六至第七章。两名班子成员、两名中层领导干部分别作了交流发言。